马来西亚的圣诞节
圣诞节定于 12 月 25 日,是马来西亚全国公共假日。马来西亚半岛、沙巴和砂拉越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而当天的公共庆祝活动往往也吸引基督徒以外的人参与。[1][2][3][5]
节日含义与当地历史
对基督徒而言,圣诞节是纪念耶稣诞生的节日。在马来西亚,圣诞节既是基督教宗教节日,也是公共假日;在这个国家,节庆活动也可能吸引其他信仰的人参与。[6][5]
基督教在东马部分地区有着悠久历史。《砂拉越博物馆学报》的一篇文章记载,圣公会传教工作于 1848 年在砂拉越展开,并描述了其与伊班社群的互动。这只是该地区历史的一部分,并非马来西亚圣诞节的单一源头。[7]
全国性假日,不同法律依据
《1951 年假日法》将圣诞节列为公共假日,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包括联邦直辖区。沙巴《假日条例》和砂拉越《公共假日条例》也都将圣诞节列入假日安排,为这两个州提供法律依据。[1][2][3]
补假规定取决于适用法律和具体情况。《假日法》规定,所列假日与每周休息日重合时,次日放假;该法将每周休息日定义为星期日,或部分州的星期五。砂拉越条例规定,所列假日若逢星期日,则星期一为公共假日。[1][3]
庆祝方式
教会礼拜是宗教庆祝活动的一部分。离开教会后,马来西亚旅游局曾介绍亲友之间的开放门户拜访、节庆布置和购物中心活动,以及部分商场举行的颂歌活动。这些都是共享节庆气氛的方式;各家庭和地区的习俗与活动可能有所不同。[5]
圣诞节期间,人们会互相登门拜访、参加商场的季节性活动,有些商场还会举办颂歌活动。[5]
工作、停业与规划
公共假日并不意味着每位雇员都自动享有圣诞节假期。根据《1955 年雇佣法》,适用该法的雇员每年可在 11 天宪报公告公共假日享有带薪假期;其中 5 天由法律指定,其余 6 天由雇主从宪报公告假日中选择。雇员应确认雇主指定了哪些日期。[4]
公共机关通常可能休假,但须遵守法律规定的例外。商店和购物中心可能举办活动或促销,但营业时间由各商家自行决定。出行或安排活动前,请向具体服务提供者确认。[1][5]
常见问题
所有人都能在这天休假吗?
并非自动享有。对于适用《1955 年雇佣法》的雇员,雇主每年会从宪报公告假日中指定 6 天,作为 11 天带薪公共假日的一部分;请确认工作场所指定的假日是否包括圣诞节。[4]
商店和公共交通会营业吗?
部分购物中心会举办节庆活动,但各商家的营业时间不一。出行前请向具体商店和交通运营商查询。[5]
来源与参考资料
马来西亚圣诞节所用来源:
- Holidays Act 1951 (Act 369)- Bahagian Kabinet, Perlembagaan dan Perhubungan Antara Kerajaan,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 Holidays Ordinance (Sabah Cap. 56)- Bahagian Kabinet, Perlembagaan dan Perhubungan Antara Kerajaan,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 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 Chapter 8- State 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 Sarawak
- Employment Act 1955 (Act 265)- Department of Labour Peninsular Malaysia, 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 CHRISTMAS OPEN HOUSE (MRTM)- Tourism Malaysia
- General Audience of 21 December 2011- The Holy See
- Sebayan: Iban Belief about the Afterlife and the Anglican Mission in Sarawak 1848-1968- Sarawak Museum Depar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