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的元旦
法律地位与补休日
《公共假日、纪念日和庆祝日法》将1月1日列为元旦,也将12月31日定为除夕;这两个日期都是拉脱维亚的公共假日。[1]
根据《劳动法》,员工无须在公共假日工作。若维持连续运营有必要安排假日工作,雇主可以安排员工另一天休息或给予适当报酬。法律规定公共假日工作应获得至少100%的额外报酬;国家劳动监察局说明,可以用另一个工作日的带薪休息代替这项额外报酬。[2][3]
拉脱维亚法律规定,若某些指定节日恰逢星期六或星期日,则下一个工作日为假日:包括5月4日、全国拉脱维亚歌舞庆典的最后一天,以及11月18日。元旦不在这些例外日期之列,因此该规定不会为1月1日安排补休日。[1]
人们如何庆祝
外交部介绍,拉脱维亚的新年庆祝活动通常从12月31日晚开始。该部称,人们通常会熬过午夜,在午夜时分互相举香槟祝酒,并互致新年快乐的祝福。[3]
这项官方介绍着重于人们共同迎接新年。它没有提及元旦当天特定的食物、地方习俗、音乐会或公共仪式,因此不应依据这项资料将这些内容视为全国普遍确立的传统。[3]
历史与意义
现行公共假日法于1990年通过,并将1月1日列为元旦。本文查阅的官方资料确认了该日期在拉脱维亚法定日历中的位置,并介绍了午夜庆祝活动,但没有记录该节日更早的起源或拉脱维亚历法变化的历史。[1][3]
就拉脱维亚的具体情况而言,法律分别将12月31日列为除夕、1月1日列为元旦。外交部的介绍将两天的庆祝活动联系起来:活动从前一晚开始,午夜举杯迎接新年。[1][3]
工作与实际安排
公共假日的规定会影响劳动安排:员工通常无须在1月1日工作,但《劳动法》规定,若工作连续性有需要,仍可安排假日工作,并须提供休息或报酬。《劳动法》还规定,公共假日前一个工作日应缩短一小时,但工作场所规则或协议规定更短工时的特定情况除外。[2]
拉脱维亚的元旦:常见问题
拉脱维亚的元旦是哪一天?
1月1日。拉脱维亚法律将这一天列为公共假日。[1]
员工可以在这天休息吗?
员工通常无须在公共假日工作。若连续运营需要员工工作,《劳动法》规定可安排另一天休息或给予适当报酬。[2]
如果1月1日恰逢周末,会有补休日吗?
法律规定的下一个工作日安排适用于5月4日、全国拉脱维亚歌舞庆典的最后一天和11月18日,但没有列出元旦。[1]
来源与参考资料
拉脱维亚元旦所用来源:
- On Public Holidays, Commemoration Days, and Celebration Days- Legal Acts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official publisher Latvijas Vēstnesis
- Labour Law- Legal Acts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 official publisher Latvijas Vēstnesis
- 11. National Hollidays and Remembrance Day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