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加勒比区公共假日日历指南
荷兰加勒比区由博奈尔、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组成。《2000年就业法》(BES)为就业目的规定了共同的公共假日和各岛特有的纪念日。荷兰加勒比区国家服务局也发布假日信息,并为雇员和雇主提供指导。[1][2]
假日制度如何运作
法律列出的假日包括元旦、耶稣受难日、复活节星期日和星期一、耶稣升天节、圣神降临节星期日、圣诞节和节礼日、国王生日的官方庆祝日,以及劳动节。法律还规定了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的狂欢节相关假日,以及各岛的地方纪念日。[1]
劳动节定于5月1日;如果这一天是星期日,或国王生日的官方庆祝活动恰好安排在这一天,则改在下一个工作日庆祝。[1]
各岛特有的假日
博奈尔的法定假日包括林孔日(Dia di Rincon)和博奈尔日。圣尤斯特歇斯有斯塔蒂亚日,萨巴有萨巴日。法律还承认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分别举行的狂欢节游行次日为假日。[1]
岛级行政委员会可以为狂欢节相关假日或法律所列的岛日另定日期。请查阅适用的官方日历确认假日日期,并在制定有时间要求的计划前确认当地安排。[1][2]
公共假日的工资与工作安排
根据《就业法》,雇员在公共假日可获得至少相当于正常工作时段本应取得的工资。政府的就业指南指出,即使企业因假日停业,这项带薪权利仍然适用。[1][2]
雇主决定是否在官方假日安排工作。雇员若按排班实际在公共假日工作,有权获得至少相当于当天正常工作时段本应取得工资两倍的报酬。[1][2]
排班制雇员的规定
法律将公共假日视为排班制雇员未被安排工作时的休息时间。法律还规定,每个日历年,排班制雇员至少有五个公共假日可免于工作。[1]
关于圣尤斯特歇斯解放日的说明
荷兰加勒比区国家服务局的假日页面将解放日列为圣尤斯特歇斯的假日,而《就业法》的公共假日清单未列入7月1日。2017年的一项政府命令暂停了该岛议会依据该法宣布7月1日为假日的决定。本指南在说明就业相关权益时遵循法定清单。[1][2][3]
荷兰加勒比区假日常见问题
博奈尔、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的公共假日相同吗?
三地共有一组法定假日,但法律也列出了各岛特有的假日,以及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的狂欢节相关假日。[1]
所有企业都必须在公共假日停业吗?
不必。荷兰加勒比区国家服务局表示,是否安排工作由雇主决定。[2]
雇员在公共假日工作时适用什么工资标准?
雇员若按排班实际在公共假日工作,有权获得至少相当于当天正常工作时段本应取得工资两倍的报酬。[1]
各岛特有的公共假日可以改在其他日期庆祝吗?
可以。岛级行政委员会可以为狂欢节相关假日或法律所列的岛日另定日期。[1]
来源
- Employment Act 2000 BES-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NATLEX
- Official holidays- Rijksdienst Caribisch Nederland
- Besluit van 16 juni 2017 tot schorsing van het besluit d.d. 19 mei 2017, registratienummer 121|17 ER, van de eilandsraad van Sint Eustatius tot proclamatie van 1 juli tot feestdag- Government of the Netherlands, Staatsblad